我和老公有打算明年初怀孕,
我现在户籍和实际居住工作地都是在台北县, 跟老公一起,
但我姐说新竹市的生育补助第一胎有一万五千元,(台北县永和市连半毛钱都没)
而我本来就是新竹市人, 家人也都在新竹, 今年结婚户籍才迁到台北老公家,
所以想说再把户籍迁回新竹市我姊家中, 这样明年就可以领新竹市的生育补助
但我看新竹市政府生育措施表上有写明,
"新生儿于父母之双方或一方设籍并实际居住本市1年以后出生且入籍本市者。" 才能申请补助,
请问有没有人是户籍设在当地, 但却没有实际居住, 而申请生育补助成功的?
户政事务所会查你有没有实际居住吗?
我觉得应该是只看户籍,不会去查吧!
吗吗,户籍满1Y
可是妈妈,你说
"今年结婚户籍才迁到台北老公家,
所以想说再把户籍迁回新竹市我姊家中,"
就算没有查你是否实际居住,你并没有符合设籍满一年的规定
户籍迁出再迁入,是以再迁入的时间重新计算的
这样还是领不到
设籍满一年即可
可以打去新竹市户政事务所问
他们很亲切解释的也很清楚
我前几天才去问
因为我们家的户籍是设在新竹市
不过我们都是住在竹北
最近考虑要让儿子在竹北念小学
所以要迁他的户口过来
但是听说十兴因为很多人唸
所以不能用寄户口的
要有家长一起过来
但是我老公又说刚出生的宝宝报户口是跟着爸爸的
所以就打电话过去问了
小姐是说只要设籍满一年
跟爸爸或妈妈择一
不过当然是要选生育补助较多的新竹市啰!!
第二胎是20000元ㄛ
20000元可以买很多尿布ㄝ
所以我现在跟老公的户口分开了
我ㄤ都说我们分居了|||
请问到底设籍是要半年 还是需满一年呀?
我在知识查怎么有人说""半年""即可呢?
我知道的是设籍满1年喔
设籍一年
要满一年,而且是领现金唷
要设籍满一年啦
我当初办结婚登记时
竹北户政事务所的就跟我先生说「你太太新竹市人,不要迁户口啦,生育补助领比较多」
所以我的户可一直跟先生是「分居状态」
目前弟弟的户口跟我都在娘家
年中小的出生后也报在娘家领20000现金耶!
我婆他们都没意见
因为时机歹歹多10000可以买很多尿布!(竹北第一胎跟第二胎都只能领10000)
我知道的是设籍满1年喔
要满一年哦
第一胎搬到竹北后才怀孕
结果还领不到
只差一个月母奶
引恨>_<
永和 满半年也有一万啊
永和设籍满半年有10,000元+1
这边有之前整理的全省生育补助资料,
有需要的妈妈就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