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是生产日的前后二日可以请陪产假,例假日不算,这样如果礼拜五生的话,那陪产假不就要事先请礼拜三四,但怎么可能能预知自己何时要生产,老公到底要怎么请陪产假才不会"浪费"了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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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那么死规定
只要在生产时请就可以
假如星期五生
可以请下星期一二
不要急
等确定生了在请呀
除非你是剖腹生 就可以先确定日阿
若是自然生就要等bb出来时才能请呀
我生老大时是星期日晚上 所以老公就请一二三 他们公司陪产假是三天
又请四五特休 所以就等等休息了一个星期啰
所以版妈不要急着想这个问题
一切都要看bb的日子啰
现在的陪产假真得是规定的死死的,就像版妈写的,没有人能预知,所以如果星期一生,那就可以请一二三,如果星期三生,那就请三四五,如果星期五生那就只有星期五一天啰,自从改成生产日再加前后二天请完的规定后,只能说订这个规定的人一定没有生小孩当过爸爸啦!
怪了
我们公司规定跟妈妈说的不一样ㄝ只要是包含生产当天连续请就可以了
例如周五生可以请周五-下周二
劳基法规定:
陪产假连带六、日一起算
星期五晚上生的话,那天就算一天了,
加上六、日,就等于三天的陪产假,
so
我每天都在祈祷不要在星期五生,
但好像不是我能控制的
我记得是包含假日耶
所以如果是星期五就只能请星期五了
不过应该还是看公司规定吧
有的公司比较好
就可以不包含假日
所以一般都不会是先请
除非是剖腹
真好
我家老公问了他们襄理陪产假的事情
结果答案竟然是没有陪产假
一间算是有知名度的公司竟然会这样
真的是给他很点点点
9/17就要生了>"<
只好请假了QQ
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条规定如下
雇主于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后,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八星期;妊娠三个月以上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四星期;妊娠二个月以上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一星期;妊娠未满二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五日。
产假期间薪资之计算,依相关法令之规定。
受僱者于其配偶分娩时,雇主应给予陪产假三日。
陪产假期间工资照给。
然后再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的第七条补充说明如下
本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之三日陪产假,受僱者应于配偶分娩之当日及其前后二日之五日期间内,择其中之三日请假。
前项期间如遇例假、纪念节日及依其他法令规定应放假之日,均包括在内,不另给假
所以先生要请假,必须看太太的生产日是什么时候,假设是星期五生的,那先生可以请陪产假的时间就是从星期三到星期天之内任选三天,那万一是临时突然自然生的,就不知道前两天了,所以也只能从生产当日连请三天,万一这三天遇到假日是不另补假的
不过这是法令的规定,如果公司愿意放宽条件,当然也是可以优于法令的规定,都是被接受的==>例如像我们公司因为业务需要,可能没办法让员工在这五天内请陪产假,所以会放宽只要还在坐月子就准请,三天全分开请也没关係当然这是因为我们业务需求的关係
那我如果是星期天晚上生
老公就只能请星期一跟星期二啰?
不能请到星期三喔?
阿那假日生很不划算ㄟ!
没有那么死规定
只要在生产时请就可以
假如星期五生
可以请下星期一二
不要急
等确定生了在请呀
除非你是剖腹生 就可以先确定日阿
若是自然生就要等bb出来时才能请呀
我生老大时是星期日晚上 所以老公就请一二三 他们公司陪产假是三天
又请四五特休 所以就等等休息了一个星期啰
所以版妈不要急着想这个问题
一切都要看bb的日子啰
现在的陪产假真得是规定的死死的,就像版妈写的,没有人能预知,所以如果星期一生,那就可以请一二三,如果星期三生,那就请三四五,如果星期五生那就只有星期五一天啰,自从改成生产日再加前后二天请完的规定后,只能说订这个规定的人一定没有生小孩当过爸爸啦!
怪了
我们公司规定跟妈妈说的不一样ㄝ只要是包含生产当天连续请就可以了
例如周五生可以请周五-下周二
劳基法规定:
陪产假连带六、日一起算
星期五晚上生的话,那天就算一天了,
加上六、日,就等于三天的陪产假,
so
我每天都在祈祷不要在星期五生,
但好像不是我能控制的
我记得是包含假日耶
所以如果是星期五就只能请星期五了
不过应该还是看公司规定吧
有的公司比较好
就可以不包含假日
所以一般都不会是先请
除非是剖腹
真好
我家老公问了他们襄理陪产假的事情
结果答案竟然是没有陪产假
一间算是有知名度的公司竟然会这样
真的是给他很点点点
9/17就要生了>"<
只好请假了QQ
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条规定如下
雇主于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后,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八星期;妊娠三个月以上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四星期;妊娠二个月以上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一星期;妊娠未满二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五日。
产假期间薪资之计算,依相关法令之规定。
受僱者于其配偶分娩时,雇主应给予陪产假三日。
陪产假期间工资照给。
然后再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的第七条补充说明如下
本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之三日陪产假,受僱者应于配偶分娩之当日及其前后二日之五日期间内,择其中之三日请假。
前项期间如遇例假、纪念节日及依其他法令规定应放假之日,均包括在内,不另给假
所以先生要请假,必须看太太的生产日是什么时候,假设是星期五生的,那先生可以请陪产假的时间就是从星期三到星期天之内任选三天,那万一是临时突然自然生的,就不知道前两天了,所以也只能从生产当日连请三天,万一这三天遇到假日是不另补假的
不过这是法令的规定,如果公司愿意放宽条件,当然也是可以优于法令的规定,都是被接受的==>例如像我们公司因为业务需要,可能没办法让员工在这五天内请陪产假,所以会放宽只要还在坐月子就准请,三天全分开请也没关係当然这是因为我们业务需求的关係
那我如果是星期天晚上生
老公就只能请星期一跟星期二啰?
不能请到星期三喔?
阿那假日生很不划算ㄟ!